特殊天气行车篇——雨天行车
发布时间:2026.05.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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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涉水行车时,路面积水深度不大于300mm,控制车速不超过5km/h,同时关注仪表报警,谨慎驾驶,确保安全。
2、当路面积水大于300mm时,车辆须换道行驶或暂停运营,严禁强行通过。如在暴雨时期强行运营车辆,将给车辆带来极大安全风险。
3、暴雨临时停车注意不要停靠在山体侧面、树下、泄洪道等位置。
4、如车辆在涉水较深路段突然熄火,请按照以下顺序有序处理:关闭钥匙、电源总火开关和蓄电池手柄开关、将车辆拖出,按照“超标涉水、泡水排查方案”检查车辆,无异常后再运营。
